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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德市地方税务稽查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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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税务稽查的基本程序包括选案、实施稽查、审理、处理决定执行。这四个环节实行分工负责,形成相互合作、相互制约、彼此促进的运行机制,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税法。
(一)稽查选案
稽查选案是税务稽查的第一个环节,即通过计算机、人工或者两者相结合,对各类税务信息进行归集分类、处理,确定税务稽查对象。
(二)稽查实施
稽查实施是税务稽查的第二个环节,也是核心环节,即税务稽查人员按照税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稽查方案,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,有目标有步骤地进行稽查的实务操作活动。
(三)稽查审理
稽查审理是税务稽查的第三个环节,即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,依法对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是否有违法行为,应否及处以什么行政处罚的审查过程。
(四)处理决定执行
处理决定执行是稽查工作的最后一道工序,即将发生法律效力的税务处理决定的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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